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,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1月1日成立以来,共受理案件5121件,审结4220件。其中,2020年审结2787件,比2019年增加1354件,同比增长近95%。
“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,有效缩短了技术类知识产权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,审判质量和效率均有提高。”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说,2020年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民事和行政实体上诉案件的平均周期为123天,比过去各地高级法院平均1年左右的审理周期压缩了一半以上。
据介绍,作为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国家统一终审机构,知识产权法庭2020年受理的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占全部案件比重超过八分之一。其中,华为公司诉康文森公司标准必要专利案,法庭创造性运用民事诉讼法中的行为保全制度,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“禁诉令”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,并首次探索适用日罚金措施,直接促成当事人达成全球范围内的“一揽子”和解协议,有效维护了我国国家利益、司法主权和企业合法权益。
同时,知识产权法庭还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等,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。在侵害“卡波”技术秘密惩罚性赔偿案中,该判决适用法定的惩罚性赔偿最高倍数顶格5倍计赔,判赔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,系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首个惩罚性赔偿判决;在侵害“香兰素”技术秘密高额赔偿案中,改判各侵权人连带赔偿技术秘密权利人1.59亿元,系我国法院生效判决赔偿额最高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件。“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工作力度,高额判赔案件会越来越多。”郃中林说。(记者 范思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