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1月,国务院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,启动制定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》。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(下称国家质检总局)作为组成部门,在参加相关工作的同时,牵头负责第17专题“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”研究和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等起草工作。2008年6月,国务院发布了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》,建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,国家质检总局与半岛电竞官网客服电话 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,通过推动质量强国、标准提升、打假扶优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工作,认真落实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》的目标任务。
2008年6月5日,国务院印发了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》。质检部门为此做了大量工作,一是提出制定国家标准中的专利政策。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》在专项任务中要求“制定和完善与标准有关的政策,规范将专利纳入标准的行为。支持企业、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”。二是明确将地理标志保护作为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,提出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;建立健全地理标志的技术标准体系、质量保证体系与检测体系;普查地理标志资源,扶持地理标志产品,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、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。三是将打假治劣、保护名优等工作体系与保护知识产权相衔接,形成制度。
之后,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协调质检系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,为新形势下推动知识产权的创造、运用、保护、管理和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,并在地理标志保护和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,尤其是在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方面,发挥了积极作用。2008年以来,质检系统认真贯彻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》,通过持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力度,有效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,捣毁了一批制假售假窝点,惩治了一批制假售假违法分子。10年以来,全国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3.89万起,涉案产品货值达到412.03亿元,其中,大案要案2万余起,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773起。
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“倡导创新文化,强化知识产权创造、保护、运用”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和内在需要,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利益。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实践经验,有助于企业扬帆海内外。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有助于保护我国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,提升传统特色产品质量,实现品牌价值。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有利于保护消费者、生产经营者、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,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秩序。
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研究为契机,进一步做好标准中的知识产权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,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,作出新的更大贡献!(作者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、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